老李是一辆长途运输货车的司机,如今正在一个服务站里吃饭休息,他必须做好充分的时间规划,保障货物的及时送达,同时也要保障自己的生活所需。
休息够了,老李走出了服务区的大厅,发现一个人正在他的货车旁边闲晃,他走上去与之攀谈了几句,检查好车况,便没有放在心上,驾车驶离了服务区。
到达一个检查口,自己却被拦了下来,原来警犬一直在对着自己货车的备胎狂吠,最终在警察的检查下,在备胎里发现了本不应该存在的违禁品。
老李冷汗都下来了,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进入备胎的,于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了警察的问题,警察也根据老李提供的线索,锁定了嫌疑人。
但是老李依然惶恐,他不知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内藏了毒品,身为司机的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会被牵连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关于不知情的描述,需要你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自己真的不知情,才可能被判无罪,因为构成运输毒品罪的行为人要存在主观方面的明知故犯,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所以面对远高于市价的报酬,司机朋友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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