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外出旅游已成为很多人休闲放松的选择。然而,旅游过程中就餐被“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面对不公平的餐饮消费,游客应该如何维权?
张某一家在国庆假期期间到某著名旅游景点旅游,在一家位于景区附近的餐馆就餐时,张某发现菜单上标注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且餐馆未明示价格。
结账时,餐馆还额外收取了高额的服务费。张某感到被“宰”,但无奈身处异地,不知如何维权。
面对这样的情况,游客可以尝试与餐馆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说明自己的诉求,要求合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游客应保持冷静,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尽量避免情绪激动。
如果协商无果,游客可以拨打当地消费者协会电话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的投诉功能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和相关部门会根据游客的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并协助解决问题。
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
《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价格法》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外出旅游就餐被“宰”时,游客应冷静应对,保留好证据,这样有助于游客在维权过程中占据主动,出行前也别忘了做好攻略,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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