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注销时发生交通事故, 交强险赔不赔?当驾驶证被注销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情况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事故情况来确定。
一、驾驶证被注销是否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表述涵盖了所有无驾驶资格的情况,包括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形。因此,驾驶证被注销时,驾驶人被视为未取得驾驶资格。
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之后保险公司可向侵权人进行追偿。
这意味着,如果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如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财产损失: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事故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坏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部分损失应由侵权人(即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当驾驶证被注销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对第三人人身损害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驾驶人应尽量避免驾驶机动车,以免发生意外并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加强核保和理赔管理,确保交强险的合法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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