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腾业律所:夫妻离婚家产分割案例解析:谁拥有房产、存款和债务?

发布时间:2025-08-18人气:5

本文由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发布,旨在为广大读者科普离婚过程中家产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大家理清房产、存款和债务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

在我国婚姻法框架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但未明确归个人的财产等。

个人财产主要指婚前财产、一方专有的继承或赠与财产(明确只归一方所有),以及婚后因赔偿获得的财产。

明确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离婚时合理分割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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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的归属问题

婚前购房

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是婚前购置,通常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若婚后有共同还贷、装修投入、家居用品添置等事实,另一方可以主张其对该房产有份额的权益,法院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

婚后购房

婚后购置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或双方另有约定。

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因其特殊政策性质,产权归属和分割处理也会有一定特殊性,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政策和法院判决来确定。

三、存款的归属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的银行存款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存款账户登记在谁名下,另一方均享有分割权利。但若能够证明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或者一方个人继承、赠与的资金,则该部分存款可归个人所有。

四、债务的分担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家庭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目的所负的债务。离婚时,这类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和过错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个人债务则是指婚前个人所负债务或婚后一方单独为个人生活所负债务,一般不涉及另一方偿还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债务认定较为复杂,实际案件中应结合债务发生时间、用途及双方约定来判断。

五、案例简析

案例一:张女士与李先生婚后共同购房,房产登记在李先生名下。离婚时,张女士主张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查明双方共同还贷和装修投入较多,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案例二:王某婚前拥有一套房产,婚后未投入共同资金。离婚时,配偶主张分割该房产,法院认为该房产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案例三: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一笔高额债务,法院根据债务用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六、总结

离婚时,家产分割涉及多个复杂法律问题,具体到房产、存款和债务的归属,都需根据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形成的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在离婚前做好财产及债务的清晰梳理,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合理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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