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人家庭结构的改变,新婚夫妻往往都被大部分的工作时间所占据,由谁来带孩子成为了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多孩子都是在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的身边长大的,即便老人有再多的不愿意,毕竟是自己的孙孙子女,孩子的父母也是真的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孩子了,这份重担也只能,必须由他们来承担了。
虽然这是一个很正常的选择,但是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真的有义务帮助自己的孩子照顾外孙子女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虽然从法律上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如果孩子的父母已死亡或者没有能力负担孩子的抚养义务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就拥有对于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
所以,不要再把让父母带孩子看成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父母的帮忙源自于亲情的纽带,而不是法律上的约束,要心怀感恩,更要懂得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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