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业律师事务所:未婚生子可以向男方索要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2024-06-28人气:46

小张和小雅是一对恋人,两人已经相恋五年之久,前一阵子小雅怀上了他们的孩子,以此为契机,二人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

 

但这一过程并不顺利,因为婚礼的琐事,两人和两个家庭没少爆发争吵,多年来的感情在这样的争吵下摇摇欲坠,最终不得不分道扬镳。

 

分手后,小雅并没有忍心打掉这个孩子,而是将孩子生了下来,但受限于小雅的经济条件,抚养孩子变得十分困难,因此小雅重新找到了小张。

 

但是,小张却以二人并未结婚为由拒绝扶养,走投无路的小雅只能将小张告到法院,要求小张承担起他该负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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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未婚生子可以向男方索要抚养费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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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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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虽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婚先孕南方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孩子生了下来,南方就必须承担起其身为父亲的责任和义务,定期或者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结婚与否从来都不是一位父亲是否具有抚养义务的前提,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同样,婚姻与怀孕都是重要的大事,一定要慎重,才能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有问题,找腾业,腾业律师事务所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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