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很多人在看中房源后会选择先支付一笔“定金”或“订金”以示诚意。然而,一旦后续交易未能如期完成,这笔钱到底是应该退,还是不能退?又或者是可以双倍返还?纠纷由此而生。
本期我们就来聊聊,买房纠纷中常见的“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不同,交钱之前又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定金与订金,差别一个字,法律后果却天差地别!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
举个例子:
张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书》,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因张先生反悔不想买了,卖方有权不退定金。反之如果是卖方违约,张先生可以要求退还10万元。
“订金”——仅是预付款,没有担保效力
“订金”并不是法律上的定金,只是当事人之间的预付款或预约性质的金钱交付,在一方违约时,并不能当然地产生定金罚则的效果。违约方仍可要求返还订金,双方需另行约定违约责任。
举个例子:
李女士支付了3万元“订金”预定一套房,后来因贷款未获批决定不买了,若合同中没有明确订金作为定金处理,卖方无权没收这笔钱。
二、如何判断你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有时,即使写的是“订金”,法院也可能根据合同内容认定为“定金”!
以下几点会影响定性判断:
1.是否明确写明“定金”二字?
——如果明确为“定金”,一般按定金条款处理。
2.是否存在正式的主合同(买卖合同)或主合同约定明确的定金条款?
——如果定金约定与主合同挂钩,通常认为是有效的定金。
3.金额是否超过合同总价的20%?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超过部分不受定金条款保护。
4.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若未明确违约后果,法院可能不支持“定金罚则”。
司法实践中,“定金”和“订金”的界定不完全以字面为准,而是综合合同内容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三、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明律师提醒您:交钱前一定要注意这些!
1.审清协议内容:别只看“定金”两个字,更要看清后续条款对违约责任的描述。
2.签署正式合同:认购协议、意向书不能完全替代买卖合同,建议尽早签署正式合同以明确各方责任。
3.保留证据材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签名协议都可能成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4.金额不要太高:即使交定金,也尽量控制在合同价的20%以内。
四、小结
一句话总结:“定金”一旦交了,违约可能就拿不回来了;而“订金”虽然更容易退,但也意味着对交易的保障较弱。
买房过程中,认准每一个字,理解每一份协议,不仅是对自己财产的负责,更是避免未来纠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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