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走到尽头时,最容易引发争议的,往往不是“要不要离”,而是“财产怎么分”。
有人觉得“谁赚钱多谁拿得多”,也有人认为“房子写谁名字就归谁”,还有人担心“婚前买的房,但婚后一起还贷,会不会变成共同财产?”
事实上,在法律层面,离婚财产分割并非简单地“对半分”,而是一项综合考量时间、出资、用途、登记及贡献等多维因素的专业判断。
本文由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撰写,从律师实务角度出发,带你系统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规则与常见误区。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经营收入;
知识产权收益(如稿酬、专利使用费等);
继承或赠与财产,但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房产、车辆、存款、基金、股票、公司股权等投资性资产;
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形成的财产增值部分。
简单来说,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任何一方名义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都视为共同财产,不论是谁的名字或谁收入高。

二、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限
1. 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所有的房产、存款、投资等,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
但如果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或共同装修、增值明显,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相应增值部分。
例如:
A在婚前购买房屋并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十年,离婚时B可依法要求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比例。
2. 婚后赠与与继承
婚后若一方接受父母赠与或继承财产,且赠与合同中未写明“仅归本人所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反之,如果写明“赠与子女个人”,则不参与分割。
三、房产分割的几种典型情形
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中最核心的争议点。不同的购买时点、出资来源和产权登记方式,决定了法律认定结果。
(1)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房产属于购房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可按比例分割。
(2)婚后共同购房
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产权证写谁名字,离婚时平均分割。
(3)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则属于共同财产;
若明确为“赠与自己子女”,则属于个人财产。
若证据模糊,法院通常会结合付款凭证、赠与意图等综合判断。
四、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办?
现实中,一方提前转移存款、变卖房产、转移股权的情况并不少见。
针对这种行为,《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少分或不分。
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通过以下方式查证:
调取银行流水、证券账户、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法院调查令查公司股权、车辆登记信息;
追溯转账记录、亲属账户资金流。
一旦证实存在转移行为,法院可依法在财产分割中对受害方予以倾斜保护。

五、债务问题:不是所有债都“夫妻共担”
《民法典》第1064条第二款明确: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才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换言之:
共同签名的贷款、信用卡欠款、经营借款 → 通常属于共同债务;
个人投资、赌博、挥霍、赠与他人 → 不属于共同债务。
律师在案件中,会帮助当事人厘清债务性质、资金流向,以免“被共同还债”。
六、律师的建议:财产分割不止是“数字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不仅是计算金额,更是权利确认与证据逻辑的较量。
律师介入的核心价值在于:
确认财产归属与性质;
收集、固定关键证据;
合理主张权益比例;
协助协商或参与诉讼。
对当事人而言,越早咨询律师,越容易防止财产被转移或证据灭失。
七、结语:理性分手,也要合法分财
离婚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在面对情感破裂时,用法律方式妥善解决财产问题,既是对过去的尊重,也是对未来生活的保障。
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长期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纠纷等案件。
我们始终坚持:在情理与法理之间,为当事人找到最稳妥的平衡点。
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三楼。是中国一家集团化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服务区域覆盖香港、澳门、广东、广西、福建、贵州、四川、海南、江西、湖南、湖北、长春、黑龙江等多个城市。多名执牌超过30年的资深律师领航,带领全国1000多名执业律师与合作律师,服务了全国超10000+用户。90%+胜诉率,聚焦各类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请好律师,办好案件,广东腾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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