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将一台价值近万元的电脑通过快递公司寄往商家换货,但快递包裹在运输途中不慎丢失。
王先生立马找到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办法。快递公司觉得,王先生所寄物品没有保价,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最高赔偿为1千元。公司只同意赔偿1千元并退还运费。
王先生多次与快递公司协商都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照价赔偿。
那么快递物品未保价丢失了,快递公司该怎么赔?
快递公司揽寄王先生的换货快递,在寄出后商家一直未收到该快递,给王先生造成了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王先生虽未对货物保价,但提供的证据印证其物品价值为8999元、花费快递费10元。根据法律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无权援用限制赔偿责任,需要全额赔偿。因快递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已经明确告知王先生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公平原则,快递公司应该赔偿王先生货物损失8999元并返还快递费10元。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腾业提醒,在邮寄物品时,尽可能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仔细阅读快递单上的条款,并保管好快递底单。另外,邮寄贵重物品时尽量选择保价投递,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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